消滅惡靈﹐建立台灣共和國



台灣國內日來又由外來政權餘孽赤裸裸的展現惡靈本性﹐在其意圖復辟的道路上﹐一再 使用比228台灣人民受難日更凶殘的手段威嚇台灣人。巧取豪奪台灣人民用鮮血、性命 爭取而得的一絲絲民主成就。 綜觀台灣外來政權餘孽行徑﹐倘若惡靈在台復辟成功﹐ 台灣人民比將是外來政權投共降匪的唯一貢品。

2003年11月27日是外來政權訂定「台灣民主去勢日」﹐「好話說盡﹐壞事做絕」的惡靈 本性﹐穿上「國王的新衣」向全世界展示及向其背後的主子交心。民主政治真髓的直接 民權及制衡代議士政治缺失的人民公民投票﹐在惡靈魔杖的淫威下﹐人民不能創治﹐只 能覆決。立法院的「公投審議委員會」成為太上憲法的執行者。大刀腰展天賦人權的創 治和複決。 更可悲的是惡靈更訂定「有關憲法修正案之公民投票﹐應依憲法修正程序 為之」﹐意即全面否定人民[制憲﹐修憲]直接民權的行使。

外來政權餘孽在公投法制定前﹐一再與對岸共匪唱雙簧相互交心﹐利用惡靈在國會仍然 佔有的多數暴力﹐將台灣人民五花大綁之後﹐向其共匪主子交差。如此這般﹐「一中屋 頂」下的台灣人民將永無翻身之日﹐惡靈手捧台灣人民為貢品﹐賣台降共之時﹐將立即 到來。

面對台灣人民生死存亡之際﹐陳水扁總統唯有依法使出非常手段﹐即刻著令行政院﹐依 憲法規定提出『覆議』﹐並以「陽謀」明助外來政權餘孽﹐使『覆議』案不成立﹐俾便 總統依憲法規定﹐解散國會。於2004年3月20日同時選舉總統與立法委員(國會議員)﹐ 讓台灣人民真正百分百的當家作主﹐並徹底消滅外來政權餘孽賣台之危機﹐唯有如 此﹐2006年台灣人民公投制憲﹐2008年實施台灣新憲法﹐建立偉大的台灣共和國必將水 到渠成。台灣人民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