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主權歸屬只有台灣人民可作決定

[自由時報社論 ]

台灣的主權歸屬,依據普世性的自決原則,當然只有台灣人民可以作決定。

回顧過去二十年的台灣民主進程,歷經縣市長、國會、總統各層級的選舉以後,台灣早已成為「主權在民」的完全民主社會。最早提出「主權在民說」的法國思想家盧梭在「愛彌兒」一書中指出:「社會契約是一種特殊性質的契約,而且只有它具有這種特殊的性質,所以人民才是同自己在訂立契約,這就是說,人民作為整體來說就是主權者。」主權就是「至高無上的權威」,是「國家全體成員的經常意志」。依據上述「社會契約說」,只有台灣人民才有權利、有資格、有承諾決定自己的國家認同。

當台灣總統已兩度由人民直選產生,當台灣的民主政治已進行了政權更迭,我們更可以確定地說,台灣早已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台灣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沒有任何關係。

然而,中國卻以「世界的中心」自居,自認為對台灣擁有主權,中國所依據的,只是因為台灣在清朝、明鄭時代被統治過而已;中國甚至以台灣問題做為「國共內戰的延續」加以看待。然而,中國卻忽視了台灣曾被西班牙人、荷蘭人、日本人統治過。

中國所依據的,說穿了,只是傳統式的中華霸權主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只因台灣人民的祖先大部分來自唐山,中國就聲稱擁有台灣的主權,這種完全站不住腳、違反「主權在民」原則的說法,只是一種領土野心而已,如何禁得起現代式「主權在民」、「人民自決」、「集體意志」的考驗? 北京當局所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硬要把台灣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是一個純屬虛構的政治神話。試問,自一九四九年中共建國以來,中共可曾一日對台灣進行有效統治?台灣人民曾否一日向北京納稅、服兵役?從國家三要素:領土、主權、人民三個層面來說,台灣一直具備一個主權國家的條件,台灣總統是由人民直接選出,並不是由北京指派,台灣一直是一個主權獨立、具有自主意志的國家,台灣如何可能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問題如何可能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台灣人民拒絕接受「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不但是為了維護台灣的主權獨立、國家尊嚴與生存價值,更是為了捍衛政治民主、市場經濟、公民社會的理念。經過了四百年歷史的台灣獨特發展經驗,台灣在尊重個人自由、普世民主理念、利他博愛思想、漸進溫和改革、和平主義等各方面,早已與人類主流文明合流,使台灣站在正確歷史的一邊,一個先進文明的台灣社會,如何可能向霸權主義、專制獨裁、封閉心態的中國臣服?這不但是一種常識,更是一種生存信念。



一漢兩國各自表述

一漢兩國不需要尋求共識,因為一漢兩國早已是事實

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有自己民選的總統及政府。也有人民意志託付的軍隊 ,更有著人民、土地、歷史及語言。現今居住在台灣的人民包含漢民族、原住太 平洋島民族及少數的荷蘭、西班牙、日本後裔。由於漢民族佔台灣九成以上的人 口,台灣可以說是漢族國家。

中國(中國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但由於缺乏民主自由,人民主權遭到 踐踏扭曲,人民是在強迫型政府的統治下。 中國人是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國民,指的是中國的國籍。 中國人並不是一個民族的稱謂,如果有人自稱他是中國族人或是中華民族人 ,那可就有些好笑了。 這就好像世界上有美國人,卻沒有美國族人,也沒有美利堅民族人。美國人 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白人)、非洲裔、西斯潘尼人等民族所組成。

中國概括是一個漢族國家。雖然孫中山先生虛構的故事裡曾經有幻想性的陳 述「漢滿蒙回藏苗傜」,但現今的事實是,蒙族人民早已建立蒙古共和國,和土耳 其說的是同一種語言的新疆回族也極思建立東土耳其國。女真人後裔滿族也醞釀成立滿洲通古斯國。 而藏族民眾也有 它自己的西藏流亡政府。西藏人民的精神導師更是活躍於國際政治舞台。

台灣首任人民直選總統李登輝先生前瞻性的「台灣與中國是特殊國與國的關 係」論述,翔實而且中肯的描述兩岸關係。其實台灣國與中國同屬漢族卻各又獨 立的國家關係和歐洲的奧地利國和德國同屬日耳曼民族卻又分別建立兩個國家的 處境頗為神似,德國的獨裁者希特勒妄圖以極權統治奧地利人民,終究失敗的歷史 發人省思。

李登輝先生更進一步的在「亞洲的智略」闡述「中華民國在台灣」經過一九 九一的修憲將台灣的事實主權界定在台澎金馬,並且經由直選總統的產生,使台 灣實質上已經進入第二共和的「台灣國」,面對台灣存在的現實,世界各 國及中國要如何務實的面對,這才是問題。

面對大陸統戰伎倆「你是不是中國人?」我們應該大聲說:「我是台灣人, 我也是漢人,我不是拿五星旗護照的中國人。」 世界只有一個漢民族,世界著名大學研究所皆設有漢學(Han)研究,是不爭的 事實。台灣和中國是兩個同時存在國家事實更不能漠視。一漢兩國不需要各自表 述,一漢兩國也不需要尋求共識,因為一漢兩國早已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