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亞洲的智略」書摘 系列之一

我為什麼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台灣的民主化即為「人民自主」 首先從民主化的問題談起。 台灣民主化的過程非常獨特。現在全世界研究台灣問題的人,或許已有所了解,主要有兩方面。 一是如何以民意為依歸,實現「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的理想。這是自由民主的基本理念。 但是,台灣民主化的實現,並不僅是美國所謂的自由與民主的問題。這是未來國際社會探討「自由民主」時,不能忽視的問題。

 台灣的民主化,究竟有何目標?簡單來說,就是「台灣的本土化」。 我在去年的「台灣的主張」一書中,只寫到「中華民國在台灣」。但今天,我卻已考慮提出「台灣中華民國」。因為,在台灣民主化的歷程中,認同問題是絕不容迴避的重要問題。

 「自由民主」是世界各國努力追求的目標。但是,何謂「自由」,在各個國家因面對的環境不同,必會有不同的解釋。 就台灣的情況而言,長久以來,台灣人民都無法擁有屬於自己的政權。因此,「自主」應該是台灣民主化所應致力實現的目標。今天,台灣的民主化已經完全成功了嗎?其實並不然。事實上,昔日的統治結構依然存在,甚至操縱了傳媒、輿論與教育。對民主化的推動,形成了極大的阻礙。 台灣的民主化,不似美國的「自由民主」那般單純。

 正如中所述,台灣還有「認同」問題。 「台灣的主張」英文版書名為「走向民主的道路」(The Road to Democracy),副題為「台灣認同的追求」(Taiwan's Pursuit of Identity)。我認為,認同的追求,是主導未來台灣政治發展的中心議題。 「認同」為何是台灣的重要問題?我想藉此略做說明。 雖然在今年三月二十四日以前,我仍然擔任中國國民黨的主席。但是,國民黨曾是「外來政權」,卻是不容否定的事實。我在與已故的司馬遼太郎先生談對台「出生地的悲哀」(台灣紀行,朝日新聞社刊載)中的「生為台灣人的悲哀」,曾略有觸及。多年來,台灣人民一直為外來政權所支配。直到我們逐步推動民主化,才使台灣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也才使「特殊國與國關係」的主張漸臻成熟。

 由「中華民國在台灣」轉變成「台灣中華民國」 「台灣與大陸是國與國的關係,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這是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接受德國公共電視台德國之聲專訪時,所作的答覆。 當時,他們提出的問題是:「台灣經濟發展的成就,非常受到矚目,而近來民主化的成功,也令人印象深刻。但是,中共當局一直將台灣視為叛離的一省。中共對台灣的威脅,使兩岸關係處於緊張狀態,這是一個重大問題。您如何來處理此一危機?」 對於兩岸關係存在的問題,我一直思考要從兩方面來加以解決。我在美國「外交事務」季刊上發表的論文,已明確指出,「台灣是主權國家」。

  在這篇論文中,我首先明確敘述台灣的現況:「台灣是一個國家」,因為「全體國民具有一致之共識」。兩岸關係陷入緊張,其實也反映了台灣人民希望「維持現狀」的心聲。 對於「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的問題,我們有必要從各個層面來加以探討。例如,台灣既為主權國家,那麼,此一主權國家如何形成等等。 在談到台灣是一個共和國,或者台灣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實體時,常有人提到一個論點,就是:「台灣人與中國人不同。」但是,此一看法並不恰當。因為,台灣人也是漢民族,與大陸人仍是同文同種。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台灣是被中國捨棄,割讓給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才回歸到中華民國的統治,直到今日。 但是,台灣的認同是極其複雜的問題,並不是建立「台灣共和國」,或宣布獨立,就能解決的。 也有人認為,中華民國自一九四九年遷到台灣後,就逐漸台灣化,亦即「中華民國的台灣化」。 台灣化,就是我過去常提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也就是我前面所提的「台灣中華民國」。這是一個非常合理的解釋方法。 中華民國是辛亥革命成功後,於一九一二年所建立的一個國家。

 後因中國共產黨叛亂,國民黨政府戰敗,於一九四九年遷到台灣。因此,國民黨政府即有效控制了台灣。由國際法來看,這已是符合主權國家條件的有效事實。常有人提出波茨坦宣言或開羅宣言,來主張台灣的國際人格。但就法律而言,都缺乏正當性。 因為,在舊金山和約上,日本明確放棄了台灣的統治權。雖然未言明台灣主權歸屬,但國民黨政府已以軍事佔領的方式,有效控制了台灣。因此,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台灣已被視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了。 但是,國民黨政府畢竟是外來政權。此一外來政權,要與台灣社會緊密融合,就必須從政治結構的調整著手。因此,一九九一年,我們透過憲法的修正,調整了內政的組織形態。 我們的政治結構雖已改變,但仍有人認為,這只不過是選舉結構和選舉方法的改變,並不是國家形態的改變。 儘管如此,我們現在擁有足以反映民意的政府,擁有人民自由選舉產生的總統,卻是不容否定的事實。主權國家所須具備的條件,我們都已備齊。

 台灣已重生為「新的共和」 台灣雖已具備作為主權國家的條件,但仍有一個問題存在。那就是,台灣不論對內或對外,都未曾明白宣示:「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雖然我們已提出「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說法,卻未曾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國家」。我認為,這是一個必須檢討的重要問題。 我們的主張是,中華民國早即存在,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一九四九年之後,才在大陸成立的政權。 從一九九一年起,我就承認中共在大陸的有效統治。亦即,承認中共政權的存在,並主張,在此一基礎上,終止兩岸的敵對狀態,展開對話與交流。 此一主張的目的,即在宣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不同的實體。 以往,我們是以「一國兩府」的方式來加以說明,但顯然有所不足,必須以「一個中國,兩個國家(一中兩國)」的思維代之,才有利於台灣地位的保障。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我們一旦承認中共,中共即成為「新國家」,而我們則是「舊國家」。

 但是,「舊國家」也已經產生本質的變化。現在的中華民國,不再是以往的「民國」,而是擁有嶄新內涵的「新的共和」。 儘管我們在一九九八年對憲法內容作大幅修正,調整政府組織層級,精簡台灣省政府,但對憲法第四條,有關國家領土的規定,並未作更動。該條規定:「中華民國的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並未明示疆界範圍,對各種情況都能適用。目前台灣有效支配的地域為台、澎、金、馬。我們也可以說,這就是國家的領土範圍。並不需要特別修訂憲法,另外界定國家之領土。 況且,如果我們修訂憲法,重新界定疆界,恐怕也會刺激美國和中共,迫使他們採取某些行動。 與其如此,我倒不如明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並宣示我們也是一個國家。這就是我針對德國之聲的問題,所作的說明。 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即已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在一九四九年自中華民國分離,而在大陸成立的。在此之前或之後,中華民國一直都存在。

 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自中華民國分離出去的一個新國家。 我認為,如此的說法,是對台灣最有利的一種說法,也是最符合事實。除此之外,似乎別無他法。 例如,台灣並非任何一個國家的殖民地,因此,提出「自決」並不恰當。而且,我們目前沒有要求「自決」的必要。而「獨立」一詞更是不妥。 「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並不是我突然脫口說出的,而是許多學者研究數年的結論。 事實上,台灣也的確是朝此一方向逐步前進。在此一發展過程中,台灣的認同問題,已達到「台灣中華民國」的階段。中華民國已不再是中華民國,而是「新的共和」,也就是「第二共和」。

 何時會由誰明確作此宣示,我仍不知道。但為了台灣的未來,這是必得跨出的一步。 台灣的民主化非常困難,非常痛苦,也非常複雜,卻還有許多人至今仍未了解。但是,近來已有許多學者對此問題有深入的認知,如東京大學若林正丈教授所著的「蔣經國與李登輝」(岩波書店),即清楚呈現了此一觀點。 我在「外交事務」季刊發表的論文中,也提到這個問題。此一立場的確立,對台灣未來民主化的持續推動,有極深遠的影響。 令我擔心的是,繼任的陳水扁總統會不會繼續務實的推動這項工作。雖然難免有波折,但我相信,他應該會繼續推動才是。

 「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是跳躍式的主張 為何會選擇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是有時機考量的。當時,大陸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已決定於十月間來台訪問。汪道涵原定四月訪台,卻一再延期,決定拖到十月底,這其中大有緣由。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是中共建國五十週年國慶,中共當局似乎有意藉機宣布「以一國兩制的香港模式統一台灣」。若真如此,台灣將被逼入絕境。 如果此時不明確宣示「兩岸關係為國與國關係」,我們就將喪失機會。 如果我事先就作了明確宣示,在汪道涵訪台時,我們就可以說:「兩岸既為國與國關係,就可以對等的立場進行對談。」因此,我們必須在七月的時點,宣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有人以為,我選擇對德國媒體宣示此一立場,是考慮到德國統一的前例。其實不然,德國問題與台灣問題截然不同。 事實上,汪道涵來台時,如果抱持「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共政權是中央政權」的立場,則無法進行任何對話。

 一九九八年十月,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到上海和北京,汪道涵一到會場也是以「我是中央,台灣是地方」的態度對待。 這個問題的起源,是「一個中國」的問題。一九七二年,美國國務卿季辛吉在上海聯合公報中所宣示的「一個中國」,後來逐漸被扭曲。尤其至柯林頓主政後,政治外交完全以商務為主要考量,失去了美國原本擁有的理想主義。「一個中國」的問題重心也逐漸轉移,偏離原有的意義。誤認為「一個中國」即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國的中央政權為中共。 「一個中國」原來是具有不同意義的。台灣認為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而中共認為的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儘管美國有美國的看法,但我們的認知是如此。 但是,現在,「一個中國」卻被扭曲成「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央政府,台灣只不過是地方政府」。如果我們不提出辯駁,台灣就會被逼進死角,難以生存。 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五十週年紀念,是全球矚目的慶典。

 如果中共在全世界人面前宣布「台灣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政府」,台灣的發展,就將面臨嚴酷的挑戰。 因此,就必須由我明白宣示「兩岸關係是國與國的關係,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由歷史、政治、國際法等方面的事實,來確立台灣與大陸的關係。 誠然,我的談話似乎是「飛躍式」的主張,但也有其深厚的立論基礎。

 中共對此大加撻伐,但我的看法是,分立出去的新國家難免對原有的舊國家心存怨懟,甚至迭加批判。就如當年美國自英國獨立,也對英國時有批評一樣。但是,口出惡言,也無濟於事,不如務實面對問題,共謀解決之道。